當你的研究有涉及到個人對於組織的工作的意識、道德觀等,有明確或直接的行為時,就可以考慮使用OCB量表。
什麼是組織公民行為量表?
組織公民行為量表(Organizational
Citizenship Behavior,簡稱OCB),織公民行為即為個人除了達到組織的基本要求之外,還額外為組織做出自發性的工作和奉獻。由Organ(1889)提出組織公民行為包括5個維度,即公民美德、責任意識、利他行為、運動員精神、文明禮貌,而Williams & Anderson(1991) 修改為三大維度,包含:注重個人的公民行為、注重組織的公民行為及角色內行為。Podsakoff & Mackenzie(2009)修改為7個維度對組織公民行為進行度量,即幫助他人、運動員精神、忠誠於組織、順從於組織、自我驅動、公民道德、自我發展。